12年只拆迁不安置,作为被拆迁户如何"避险"?

2018-11-29 10:37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098-5616 请输入您的电话, 立即免费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2006年的拆迁,为何安置协议却在2011年才签订。

  既然协议已经签订,为何没有依照协议执行呢?

  2018年久经12年,为何依旧没有等到安置房?

  创为律师今天再给大家讲述一则爆发性新闻...

  快来看看吧~

  “等了整整12年了,9户村民只能居住在活动板房里或破旧窝棚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落实到位。”提起拆迁安置一事,49岁的徐某称已心力交瘁,带着94岁老母亲住在工棚一样的房子里,甚是愧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又是一场安置风波再次掀起了社会舆论的浪潮。2006年,安徽9户村民家的房子因道路施工建设被拆迁至今未得到妥善安置。

  十二年的期盼

  9户村民系经济开发区白庙村人,因修建大道,经政府征地,将他们9户村民的房屋予以拆迁。12年来,他们多次向当地政府请求给予他们安置,及时解决住房问题,但是每次都被等待“以后研究”而无果告终。他们只能搭建临时活动板房或租房生活,这9户村民家里都有幼童和八旬以上的老人,生活极其不便。

  拆迁户中五人已经病故

  拆迁安置还没有着落,有村民陆续因病带着期盼和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

  “他们没有等到搬进安置的新房子就病故了,十几年的漫长等待,的确也太久了。”等待安置的拆迁户说。

  村民反映问题被威胁

  据村民介绍,大道项目征收土地30多亩,荒废了十来年之久,因污染等为题,导致环境脏、乱、差,霍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了应对上级的卫生检查,采取彩钢瓦围栏的办法进行围挡。

  拆迁户说,由于实行强行安置政策,村民们因为向上级反映问题,霍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就威胁他们,取消过渡安置费以及自建安置房的决定。

  签批近三月 依然未果

  2018年8月29日,徐某再次向霍邱县委、县政府进行了反映。反映其为霍邱县经济开发区白庙村民,2006年房屋被拆迁,至今安置补偿未到位,要求处理。

  拆迁户说,其实领导签批是两次,因为时间也是好几年,表格意见找不到。这次虽然签批意见,时间已经接近三个月,管委会依然没有任何动静。

  “看来我们拆迁安置又是个遥遥无期......”该拆迁户无奈的说。

  根据新闻来看,创为律师提示大家,现阶段很多地方都有出现延迟安置的情况,因此“先补偿,后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两个问题就凸显的尤为重要。拆迁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补偿协议就是维权的根基,也是被拆迁人的唯一法律保障,正是这样的一纸文书,不仅可以为被拆迁人权衡利弊,更可以为被拆迁人伸张正义。

  一个合理的安置补偿协议可以为被拆迁人挽回巨额的损失,而一个不合理的安置补偿则成为被拆迁人的锁喉网,在现实生活中,怎样可以避免新闻中出现的安置难现象?怎样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以加大自己的保障呢?创为律师为您分析签订注意事项:

  房屋拆迁程序

  房屋拆迁是因为某些改造规划或者经济开发等目的而提出请,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建设方对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对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迁移安置并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

  按照有关规定,房屋被拆迁需要遵照以下程序:

  1、拆迁申请,齐备手续。拆迁方作为拆迁主体,应当先对拆迁事项进行申请,例如:针对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征收公告、征收方案等等。

  一般来说,根据创为律师代理案件的经验来说,房屋面临征地拆迁有两个缘由:

  一是因为公益征收,由政府直接与被拆迁人协商,如果不能达成合议则最终由法院裁决。

  二是因为经济发展需求,由开发商与被拆迁人协商,得到合议后向政府申请相应的开发许可。

  现阶段,拆迁的合法性主要是凭借法律规定的各项征收手续的完整性来具体判断。

  2、发布公告,完善拆迁。在拆迁方具备相应的拆迁资格时,应及时向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发布决定和公告。要具体标明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主要方面。

  3、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方应当与被拆迁人在自愿、公平、合理、有偿的基础上根据拆迁安置事宜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4、房屋拆迁的实施。被拆迁人在公告时限内自行搬迁,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也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拆迁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搬迁。所以创为律师提示一定不要无畏的“等”到最后被司法强拆。

  补偿协议条款内容

  拆迁补偿协议的书写一定要内容具体、补偿明确,创为律师提示大家切记含糊不清、词不达意、补偿不详等现象出现,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拆迁双方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拆迁方、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承租和后期的安置情况分析。

  2、被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具体包括房屋座落地点、整体结构楼层、大概的面积、间数及其附属设施等基本情况。

  3、补偿事宜。双方协议包含的内容: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一般补偿款在拆迁前一次性给付)。

  4、房屋估价。房屋拆迁无论选择何种补偿方式,都要对拆迁中所调换的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而且评估费用一般由拆迁方承担,但在产权调换过程中,如双方就价格协商一致,也可以不进行评估。

  5、拆迁安置办法。拆迁后的安置问题很重要,类似于新闻中的示例,创为律师提示安置可以要求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也可以提供周转房,以防止被拆迁人居无定所。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用的约定。拆迁补偿协议一定要注意要将具体的补助费、安置费等费用的金额约定清晰,并且也要注意支付的时间和方式的约定。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补偿协议中应对过渡期的时间进行具体的约定,加大对拆迁方的后期约束。

  8、违约责任。在拆迁补偿过程中,拆迁方有时候会出现一些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例如说:如果拆迁方出现不能按时支付补偿款或者超过过渡期限提供产权置换房屋的,应当直接写明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一般常为支付违约补偿款)。例如新闻中迟延交付履行,创为律师教给大家一个方法:我们可以规定超出1个月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超出3个月应当如何赔偿等等。

  如果大家的安置补偿协议签订明确、具体,则后期被拆迁人可以依据相应的协议内容要求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创为律师将网站、微信、微博等留言平台上较为常见,且反应最多的问题进行了总结,综合分析出以上补偿注意事项,请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考量。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098-5616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免费法律服务平台 全国创为拆迁律师网 网址 www.chuangweilvshi.com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400-098-5616

新浪微博:创为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bjchuangwei

邮箱:bjchuangwei@163.com



关注方式:

1、扫一扫左侧二维码关注

2、搜索“bjchuangwei”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