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裁定,如果您不满意原审判决,一定不要忽略上诉的“重要性”!

2019-09-19 16:01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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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冷先生
委托代理人于春凤,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市人民政府。
冷先生因诉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提起上诉。


法院裁定:
一、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
二、将本案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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