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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易、新华网、法治中国、中国经济网等媒体相继报道了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多次违法[拆除]的事件。这已经是发生在当地镇上的多次违法[拆除]。当事人林初秀眼睁睁看着自己家园被毁坏,不禁要问:我的祖宅变成废墟了,谁能阻挡无情的[拆除]? 违章拆迁
【事件回顾】林初秀和他的爷爷奶奶住在浙江温州灵溪镇渔塘口村525号的老房子。2014年11月4日 ,众多执法人员联合苍南县国土资源局、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在当日早上7时多就到了[拆除]现场。伴随着“轰隆隆”的推土机声,林初秀的祖宅被推倒,变成了废墟。“整个过程持续了40多分钟。”面对镇政府组织的[拆除]队伍,林初秀说自己当时真的无力阻止。
图一:林初秀家的祖宅照片
这是发生在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的一起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事件。这在当地政府认为是很平常的工作,但当林初秀将一纸诉状递交到法院后,苍南县人民法院却判灵溪镇政府[拆除]违法。如今判决书下来已近4个月,距离违法[拆除]已过去10个多月,灵溪镇政府并未对它的违法行为,向当事人作出任何形式的道歉、补偿。今年9月10日,林初秀已向苍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赔偿的行政诉讼,法院已于当日受理。
图二:林初秀家祖宅被拆除后变成了废墟
【律师说法】北京市创为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已代理全国各地上千起征地拆迁案件,其中不乏非法[拆除]类型的案件。本期创为征地拆迁律师就上述事件,对于在征地拆迁案件中的非法[拆除]行为,可能涉及的问题作如下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城市拆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如何维权】:法治社会,依法而行。家园被毁无疑令人心痛不已,但决不能采取自焚、自杀、自残等极端方式来对抗社会,来对抗在国家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一些非法的[违法拆除]行为。在此,北京市创为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拆迁户,在遇到[拆除]事件时,注意以下几点:
前列,当[拆除]人员实施[拆除]时,一定要保持冷静,注意保证自身及家人的人身安全。
第二,遇到威胁或[拆除],要及时报警,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正式的保护申请,务必保留回执。切勿以暴制暴,暴力手段对抗,多数情况下不会有效果,而且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第三,及时取证,保存证据。即使是陌生人[拆除]掉您的房子,事后也应当通过拍照、录像方式取证。
透过一起又一起[拆除]案件的发生,一起又一起因拆迁而引发的流血事件,民众对非法[拆除]已是深恶痛绝,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自创办以来,以对困难群体的关怀,对弱势群体的大爱,忠实履行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为当事人伸张正义合法维权,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在这里,北京创为拆迁律师提醒您:遇到拆迁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寻求法律支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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