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拆迁赔偿

2014-04-16 23:29   作者:administrator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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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城中村拆迁改造, 户口是这个村的村民,他在这个村租赁了10亩土地,盖成工厂。

  现在2010年这个村子要拆迁,但是他的合同一直到2013年,也就是合同期内拆迁。

  政府会给赔偿吗?如何赔偿? 具体的标准是多少?

  现在牵扯两个问题, 第一是和约问题,在合同有效期内被拆迁如何赔偿?

  第二,这个工厂建造时,大约400万。刚用了4年。现在要拆,如何赔偿?

  律师回答:

  拆迁安置补偿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

  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于停业损失,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在协商的时候提出,根据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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