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迁条例关于对评估办法、评估机构有何规定?

2014-04-15 15:07   作者:administrator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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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矛盾多,城区作直接与市民打交道的基层政府,比较了解市民的实际想法和需要,其做为拆迁管理的主体,有利于更好的解决拆迁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于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正式发布并执行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关系着征收补偿、也关系着征收活动的开展,是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都关注的一个问题。评估机构的选定,即要科学,又要合理。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为了保证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结果客观公平,应当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活动,包括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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