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征地拆迁案件公告:9月1日审理进程将全网实时查询!

2018-05-07 10:22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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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拆迁已经走到诉讼阶段,但是有很多案件流程、动态还不知道?——参与诉讼群众的知情权不能得到充分满足。

  对于征地拆迁案件而言,长此以往,不仅容易造成被征收人对审判活动产生不必要的猜疑、误解,影响被征收人积极行使诉讼权利和真实全面的司法体验;同时,也将严重损害司法公开政策的实施,制约了审判流程公开工作的整体效果。

  好消息来了,为了增强法律的公信力,为了给征地拆迁一个透明公开的维权可信度,为了打破“选择性公开”的问题,我国特推出全国统一、内容明确、操作性强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渠道——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18年2月18日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 法释〔2018〕7号,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届时,全国的被征收人及其他案件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查询到相关案件的材料,了解案件的进展。

  创为律师提示凡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都可以在全网查询审判流程信息。

  查询内容包括:程序性信息、处理诉讼事项流程信息、诉讼文书、笔录等四大类二十余小类,遵循从立案到结案的业务逻辑,力求覆盖面全、重点突出。

  下面创为律师重点列举部分程序性信息、诉讼文书信息类别:

  1、程序性信息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

  (1)收案、立案信息,结案信息;

  (2)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信息,当事人信息;

  (3)审判组织信息;

  (4)审判程序、审理期限、送达、上诉、抗诉、移送等信息;

  (5)庭审、质证、证据交换、庭前会议、询问、宣判等诉讼活动的时间和地点;

  (6)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布情况;

  (7)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公开,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公开的其他程序性信息。

  2、诉讼文书应当于送达后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

  (1)起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申诉书、国家赔偿申请书、答辩状等诉讼文书;

  (2)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

  (3)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以及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利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利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4)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公开,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公开的其他诉讼文书。

  3、经受送达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向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电子送达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五条采集、核对受送达人的身份信息,并为其开设个人专用的即时收悉系统。诉讼文书到达该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由系统自动记录并生成送达回证归入电子卷宗。

  已经送达的诉讼文书需要更正的,应当重新送达。

  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的推行,将会给被征收人呈现出全方位、多渠道、覆盖全流程的审判流程信息,能够最大程度的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促进裁判结果及过程的正当性、合法性,真正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098-5616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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