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开发商私卖安置房屋被告上法庭 赔钱23万

2014-10-15 14:15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900-9881 请输入您的电话, 立即免费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开发商竟然将原本要补偿给拆迁户的房子给卖了。结果被告上法庭,赔偿23万元。

朱某系安徽省淮南市某房地产公司拆迁范围内的一居民,双方于2007年元月就朱某住处的房屋达成了拆迁安置协议,且经公证处进行了公证,朱某也于2007年3月交付了差价款。 2007年11月,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朱某得知本来应安置给自己的房屋606室已被卖给他人,而自己被安置在了7楼。双方产生争议,朱某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决朱某胜诉。

2009年7月,朱某申请。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开发的六楼已经没有现房给朱某安置了。朱某准备撤回执行申请重新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该房地产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以货币方式进行安置。

执行法官考虑为双方减少诉讼成本,积极调解,同时积极进行房价市场调查,争取以货币方式进行安置。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协议,开发商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补偿朱某23万元,此案告结。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900-9881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免费法律服务平台 全国创为拆迁律师网 网址 www.chuangweilvshi.com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400-900-9881

新浪微博:创为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bjchuangwei

邮箱:bjchuangwei@163.com



关注方式:

1、扫一扫左侧二维码关注

2、搜索“bjchuangwei”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