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顺藤摸瓜”掌握拆迁方不为人知的违法点?看完就明白了!

2018-07-23 10:35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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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际征拆过程中,一些地方对征地拆迁中应当向被征收人主动公开的信息总是遮遮掩掩,对被征收人提出信息公开的相关需求置之不理,老百姓的土地、房屋稀里糊涂就被征收了,当回过神来,却发现手里都是听说东家补偿高,西家安置多,根本没有有效证据,这样的情况,也是很多被征收人面临的维权困境。

  遇到了征地拆迁,政府不公开信息怎么办?没有拆迁公告怎么办?征收方的征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些问题困扰着很多的朋友们,不知道自己到底应当怎么做才是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天创为律师就教给大家一个秘密武器——“信息公开申请”,这个武器应当怎么使用呢?不用着急,今天创为律师就给大家讲一讲:被侵权、被拆迁,如何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

  一、向哪个部门申请公开?根据《条例》的规定,公民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也就是说,申请的对象限于政府部门,而不包括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党委、纪委等非政府部门。

  政府制作的信息,由制作信息的部门公开,政府获取的信息,由获取信息的部门公开。

  当我们需要申请信息公开时,我们首先要搞清楚申请的信息属于什么性质,判断具体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公开。比如,国土方面的信息,就没有必要向民政部门申请公开。

  一般而言,目前各级政府都会公布权力清单,按照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力范围”来确定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一般不会出错。同时,如果我们向某部门提出了公开申请,但该部门认为我们申请的内容依法不应由其公开,我们就可以要求告知具体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申请信息公开,一般需要提交书面的信息公开申请书。

  一般而言,申请书具体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拟申请的信息的描述(具体是什么信息);对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获取信息的途径等等内容。申请书可以邮寄。

  如果不会撰写申请书,可以尝试在网上找到相应的模板或者直接寻找律师的帮助。创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不同的政府部门对于材料的要求可能是不同的。公民在申请信息公开之前,可以提前查阅有关部门的公示内容,以确定是否对材料有特殊要求或者接受申请有专门的部门。

  三、申请信息公开需要多久呢?申请信息公开得到结果的时间,需要根据申请的具体内容而定。

  有些公开申请政府部门当场可以答复的,根据《条例》的规定,政府部门应当当场答复。如果不能当场答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注意是工作日而非自然日!)

  也就是说,在收到我们提出的申请后,有关部门最晚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有特殊情形延长期限的,有关部门应当说明理由。

  四、申请失败该如何处理呢?

  申请失败的原因可以分为两类,要么是我们自身的原因,要么是政府部门的原因,需要分情况处理。

  自身原因:如果是我们自身的原因,比如申请书的内容不明确、弄错了申请的对象、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公开的范围等等,具体可以根据有关部门的答复来确定。得到答复后,我们可以要求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告知正确的做法,从而达到我们的目的。

  他人原因:如果是因为政府拒不答复或者拒绝公开导致信息申请失败。我们可以选择向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各级政府的办公厅)、监察部门或者上一级政府或者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另外,对政府部门拒绝公开的理由不服,认为行政机关违法的也可以依法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注意事项。

  1、公民可以要求政府部门公开已经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不代表可以要求政府部门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对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

  2、写明申请信息的用途较为重要。如果我们申请公开的信息与自身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申请很有可能会遭到拒绝。

  3、如果政府部门接受快递递交申请,申请书应尽量采用邮政快递(EMS)的形式递交,留下快递单据。目的在于保存证据,便于在申请遭拒后维权。

  福利来了,在此,创为律师给大家列出几个常常会用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清单:

  1、相关立项申请及批复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条件;

  5、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6、拆迁公告;

  7、拆迁实施方案;

  8、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9、建设用地项目预审意见;

  10、土地确权、收储工作材料;

  11、一书四方案;

  12、用地批准文件;

  1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4、征地补偿登记材料;

  15、征地公告;

  16、征地批复文件;

  1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创为律师还请大家注意,很多情况下信息申请材料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而且一旦因此提起诉讼,本着“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就很容易错过时机,所以还请一定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900-9881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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