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认定为违建就想强拆?拆迁方别太嚣张了

2021-12-23 18:04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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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卫视《梦想改造家》最新一期节目一经更新几乎引起全网热议。节目中的建筑师花了132万为甘肃大爷改造老屋,最终呈现的结果却不如村民自己花5万元修建的房屋好。
 
节目播出之后,有网友发现建筑师在北京的住宅涉嫌违建。随后,顺义区高丽营镇城管执法队的工作人员作出回应,表示已经有执法人员前往建筑师住宅进行测绘,测绘之后上报结果。

 
“违建”这两个字在房屋征迁过程中已经算得上是“高频”词汇,自家房子住了将近大半辈子,一旦到了拆迁的时候,就有拆迁方用强硬的语气告知拆迁户:“你的房子属于违建!”可之前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提起过违建?由此不难看出,“违建”是拆迁方惯用的一种拆迁借口。
 
拆迁方想以“违建”代拆迁,除了想加快拆迁进程,另一种就是想压缩拆迁户的拆迁补偿款,可是违建拆除真的一点补偿都没有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可见,房屋究竟是不是违建,并不是由拆迁方口头认定,说什么就是什么,而应该由相关部门前往调查、认定和处理之后,才可以得知房屋属不属于违法建筑。
 
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或者没有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房屋拆迁都应当予以补偿。如果拆迁户对违建认定的结果不服,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下次再有拆迁方拿着“违建”的借口强拆房屋,大家都要长个心眼,有不明白的地方打个电话咨询一下创为律师准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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