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为律师久经沙场,可以从拆迁方举手投足之间准确洞察他们心里的小心思,从而根据拆迁方的动向来制定切实可行的维权方案,从细微的小方面着手制定维权策略,一步步攻陷拆迁方的套路。
创为律师在前方“上阵杀敌”,最不可或缺的就是被拆迁人的“配合”
1、这样行吗?我都听别人说的
被拆迁人在代理律师后请一定要信任律师,不要常常质疑律师的维权环节。因为每个律师的办案流程和方法形色各异,可能在操作上会有一定的区别。不要“照葫芦画瓢”否则很有可能“张冠李戴”以至于最后“治标不治本”。
2、半年了,我家房子被强拆了
保持联系,不要凭空消失。有些被拆迁人在委托了律师后就几近乎消失,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并且搬离了拆迁房屋,和律师完全失去了联络,但在半年或者一年后突然出现对自己恶化的情况进行痛斥的行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
拆迁是被拆迁人的大事,一定要自己要为自己负责,律师对您被拆迁房屋的突发情况并不了解,所以一旦出现任何问题要及时主动和律师联系,这样才可以及早地遏制或是着手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
3、我没有租给或者卖给别人
不要欺骗律师,一定要和律师交底。律师作为被拆迁人的筑梦人,和被拆迁人处在统一战线,在
拆迁维权这场战争中最重要的就是要相互信任,在您聘请律师的那刻起就注定要“生死相连”,不要对律师隐瞒真相,您认为的安全隐瞒实则就像是一颗由对方引燃控制的定时炸弹,一旦对簿公堂,对方拿出证据,律师还处于不知情状态,就很被动,而且连基本的应对措施都没有,会极大的损害自己的
拆迁补偿。
4、人家找我签协议,我就签了
“就咱们申请信息公开的那几天,拆迁方突然来找我,我给补偿协议签了。”
要和律师统一战线,不要背着律师和拆迁方达成某种协议。律师和被拆迁人是共同对抗拆迁方的联盟。
举个简单的例子:刘备三顾茅庐聘请诸葛亮出山,假如在私下里刘备已经和曹操达成了某种协议,而诸葛亮却还在傻傻的“草船借箭”,胜利归来之后却发现结果已成定局,自己使用的一切计谋都徒劳无功,成为了幻影,那诸葛亮会不会心痛呢?律师就像是出山的诸葛亮,帮助被拆迁人在周旋出招,被拆迁人千万不要致使律师陷于被动,也使自己权益折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