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900-9881 请输入您的电话, 立即免费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呢?和去年的征地补偿标准相比是否有变化呢?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要遵循怎样的原则呢?下面请跟随创为律师事务的小编一起来阅读这篇“征地补偿新标准2015”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随着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提请全国人大初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提及其任内要做完的第二个“困难的事情”——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正保障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有了进展。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被提请会议审议。
想要提高拆迁补偿,你必须知道的四个要素草案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
草案第47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现行征地补偿制度是由土地管理法确定的,最关键的条款是第47条。”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在作草案说明时说,“分两步走,先集中精力对第47条进行修改,待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国务院制定条例。”
宋大涵表示,从补偿原则看,原47条的规定没有综合考虑土地年产值以外的其他因素,包括土地区位、供求关系以及土地对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从补偿标准看,“30倍上限”规定过死,不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地不同情况。
草案指出,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符合中央提出的改革征地制度要尊重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的精神。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指出,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的情况下,占地过多过快问题日益突出,必须推进改革、健全法制,严格约束占用耕地。
十八大报告也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按照现行的30倍上限估算,目前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不足十分之一。
《第一财经日报》以占比较大的水稻田的产值计算:全国水稻平均亩产470公斤,以目前稻谷价格2元/公斤可获940元产值;冬季种植经济作物的产出,按占比较大的油菜籽计算,国家发改委价格司2007年报告称平均每亩产值508元。两项相加,平均每亩产值在1500元左右。按最高补偿30倍计算,最高可获得4.5万元/亩左右。
而土地增值收益远高于这一数字。国家统计局披露,2011年全国开发商购置土地共花费8049亿元,购置了4.0973亿平方米土地,每平方米平均单价1964元,折合每亩的平均价格是131万元。这些土地的前身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因为整体的地段优势会更贵一些,所以由集体土地改性而成的部分单价应该较低。虽然没有分类统计,但即使按均价的一半计算,也有65万元/亩。
按此粗略估算,农民土地被征收后所获得的补偿款只有最终卖价的6.9%,也就是1/14左右。
阅读更多征地补偿文章:
北京创为律师谈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之确权问题
山东临沂市拆迁最新补偿标准【5.19日发布】
征地补偿遭遇克扣如何救济?
上一篇:城市拆迁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怎么确定
关注方式:
1、扫一扫左侧二维码关注
2、搜索“bjchuangwei”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