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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概念里,在“硝烟弥漫”的征地拆迁领域中,处于强势地位的永远是拆迁方,处于弱势地位的永远是被拆迁方。这种印象无疑在大多数情形下是符合事实的。回顾以往的拆迁新闻,任何人都可以轻易地看出,自焚、跳楼、挨揍的大多是被拆迁方,纵火、组织黑社会、强拆的则往往与拆迁方脱不了干系。这是事物的现象,由此出发,谁强势谁弱势自然是一目了然争议不大。然而我却想指出,这种一贯的看法其实未必符合理性客观。
以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山东青岛平度纵火案为例。纵火者无论是否有“后台”,其目的大抵是为了以此“展示肌肉”,将坚决搭帐篷守地的村民给吓唬回去。有专业人士指出,涉案人员再怎么穷凶极恶,毕竟与被烧的村民没有直接的“深仇大恨”,完全没有“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动机和理由。放把火,无疑只是为了起到“震慑与畏惧”的目的,迫使村民老老实实该干嘛干嘛。常言道水火无情,真拿汽油一点情况就不可控了,最终酿成如此惨剧,恐怕不在这一干犯罪嫌疑人的预料之中。然而此事一出,平度的形势来了个“天翻地覆”,中纪委巡视组下去了,人民日报、新华社的记者下去了,北京的律师下去了,甚至外媒的记者也下去了……我们再来审视一下如今的局面,试问,强势与弱势是否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扭转与对调呢?
中国的老百姓,顺民居多,特别是在与衙门打交道的时候,正所谓“民不与官斗”。长此以往,一些衙门口变得肆无忌惮起来,误以为老百姓真的“好欺负”,这是犯了严重的事实认知错误。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从来都不讲究“霸王硬上弓”。征地拆迁的补偿,终归是一个需要双方谈判协商的过程,太过强硬本就不是明智的方法。正所谓“上善若水”,“柔弱胜刚强”,老百姓放低姿态与政府谈判,并不意味着老百姓真的示弱了。这反而展现的是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按照《易经》的观点,阴阳永远是变动的,事物的强弱也是如此。没有永远强大的一方,也没有永远“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一方。随着时、地、人的变化,强弱都是跟着变的。且任何事物,变化都是一个趋势和规律的问题,不可能“哗啦”一下子就再次发生变化。基于此,再来看今天的形势,窃以为一贯被认为是弱势的一方已然在“血雨腥风”中由弱转强,每日百十人排队找巡视组“反映问题”,弄得地方上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而一向被看做强势的一方却已然在法治的强力干预下由强变弱,弄得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窟窿太多不知道该补哪个,很难收场。这一切的责任,只能是曾经强势的那方自己去琢磨,物极必反,这是孩子都懂的道理。你不给百姓活路,百姓势必要有所行动,毕竟人命关天,法治的国家怎能允许随意放火剥夺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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