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为拆迁律师讲堂】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都有哪些?

2015-08-28 15:45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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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创为法律讲堂。本期法律讲堂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都有哪些。

房子是老百姓安身立命的根本。在现实的房屋拆迁过程中,为了保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需要政府拆迁部门按照一些程序来进行。今天我们就把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归纳如下:

1、 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都必需取得建设用地所在政府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准文件,获取建设法律许可。

2、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到当地政府的规划局或规划办公室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用地单位在办理好前两项批文后,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国有土地资源局通过审查后认为该幅用地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将会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 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拆迁人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居住人口、地理环境以及被拆迁户的经济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和走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工作方法,确定拆迁期限。

5、 拟定、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需要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具体内容应当有征收的详细理由、如何补偿、补偿的落实等诸多方面。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对于征收补偿方案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并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

6、 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拆迁人必须在专业银行开设专门的拆迁资金账户,按照拆迁工作的需要,足额存入拆迁资金,专款专用。

7、申领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在取得上述条件后,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拆迁许可证,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8、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发证单位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拆迁人名称、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日期等。同时要公布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方式。

9、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公告发出以后,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内与被拆迁人依据国家和本地法律法规,就补偿、安置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依法订立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10、[违法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通过今天的创为法律讲堂,我们了解了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都有哪些内容,感谢您收看本期的创为法律讲堂,下期节目我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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