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的基本原则

2016-02-04 14:04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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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讲解:土地征收的基本原则

土地征收并不是想征收就征收的,既是征收就有征收的原则和规定。本期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将为您介绍土地征收的基本原则。

土地征收改变土地所有权,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改变为国家所有,是对个人权利的重大限制,各国的法律为强化对公民权利的保护,都在《宪法》或基本法中规定这项制度。为保护个人财产,防止行政权对个人财产权的侵害,征收土地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土地征收的基本原则

1 、公共利益原则

是否具有公共利益,是判断一项土地征收是否合法的唯一标准。

2 、补偿原则

土地征用上属于创设处分,不是继受取得,必须充分补偿。

3 、法定程序原则

为限制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土地征用要依法定程序进行。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被征收户,国家土地的征收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原则,土地征收原则是为了避免公民的个人财产在征收过程中受到侵害。希望通过本次讲解,能让更多的被征收人了解相关原则,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900-9881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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