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拆迁中如何避免受损失 贵州安顺企业拆迁案例

2021-09-07 08:00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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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陈述】

陈先生曾经是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的一名地方干部。后来下海创办了安顺市新丰印刷厂,但由于管理不善、经济环境不理想等因素,工厂始终未能盈利。后来在企业改制的浪潮中,新丰印刷厂面临市场化转型。经过与村政府协商,陈先生承担了工厂的债务,从村集体手里彻底接手了印刷厂。2010年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陈先生的印刷厂被列入了拆迁改造的范围。于是,村政府开始于陈先生商谈拆迁补偿的事宜。但在拆迁补偿方案、拆迁补偿数额等问题上,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谈判陷入僵局。就在此时,村政府却一纸诉状将印刷厂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与印刷厂之间的租赁关系。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状况,陈先生感到自身难以应对,冷静之后果断决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村政府抗争到底。经过多方选择和电话沟通,陈先生最终决定委托创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的蒋子冬律师及其团队全权代理本案。

拆迁维权之路】

蒋子冬律师及其团队在阅读了陈先生提供的资料之后,随即展开相关调查,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蒋子冬律师及其团队判断这是村政府企图通过起诉的方式将现有的陈先生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转换为与村政府对土地和厂房的租赁关系。若法院认同并解除了所谓的“租赁关系”,陈先生将无法获得正当的拆迁补偿,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在与当事人协商之后,蒋子冬律师及其团队制定了一个相对完备的维权方案。2011年11月,蒋子冬律师及其团队向安顺市国土局、发改委以及住房与保障局申请扩建改造和印刷厂所在地块立项文件的信息公开。经过仔细研究,发现文件中存在多处违法违规点,于是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同时,原案于2012年5月22日在安顺市平坝区法院开庭审理。庭上,蒋子冬律师及其团队律师慷慨陈词,据理力争,将当事人的情况及合法权益一一陈述的同时,结合已有材料和法律条文对对方的提出理由和质疑进行有力反驳。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在信息公开的文件中,明确规定了作为陈先生作为承租人拥有获得拆迁补偿的资格。在拆迁律师和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法院最终认定租赁合同无效,且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中的相关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院判决后,拆迁补偿问题再次被提上议程。由于律师的及时介入,使得当事人陈先生获得了谈判的主动权。最终,村政府同意给予陈先生原有补偿数额数倍的补偿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拆迁律师评述】

在涉及承租房的拆迁案中,拆迁方经常通过诉讼的方式企图通过解除租赁关系,侵害承租人获得拆迁补偿的合法权益,手段较为隐秘。承租人遇到类似情况,应谨慎冷静应对,避免遭受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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