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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拆迁补偿协议的有效?北京创为律所介绍,同时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安置补偿事宜中达成的民事协议,有效的民事协议收到法律的保护,无效的民事协议,则不受法律保护。
无效的拆迁协议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因不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的规定,经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确认无效后,其自改协议达成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造成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二、 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三、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介绍,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与此同时,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 、需要事先经过批准而没有经过批准签订的协议。法律规定对于特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在拆迁时应当经过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才能核发拆迁许可证,如果未经批准,则拆迁当事人达成的协议无效。
2、 拆迁协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不符合拆迁法律法规规定的。 我国拆迁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方式有三种:作价补偿 产权调换和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拆迁律师介绍,当拆迁协议不符合有关批准文件规定的。拆迁人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应当严格按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范围期限方案和拆迁计划进行如果内容不符合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方案的规定,则该协议无效。
4、 拆迁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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