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方法
《江西省城市房屋估价技术规范(试行)》第八条规定,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确定与公布按以下程序进行:
1、市、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择优委托承担评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价格评估机构。
2、受委托的评估机构拟定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测算技术方案,并报委托方审定。技术方案主要包括:基本思路、测算方法、工作程序、样本采集、各种数据的处理方法及承担测算工作的技术力量等。
3、评估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及审定后的技术方案进行测算,并按规定要求提交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估价报告。
4、委托方组织有关部门、估价主任对估价报告进行论证。对估价报告进行论证时,评估机构应提交估价报告形成的背景材料、说明、各种数据结果的详细计算过程等有关依据材料。
5、根据论证通过的估价报告,拟定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公布方案。
6、对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公布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同时将公布结果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