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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当事人匆忙找到律师,反映这样的问题:我和家人都不在家,接到朋友电话,说我家的房子被拆了,匆忙赶回去,只看到一片废墟,这该怎么办?!……不难发现,当事人房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偷拆”、“误拆”的情况也是常见报端:“河南女子旅游回家房子变废墟 不知被谁所拆”、“男子旅游归来4间商铺被[拆除] 报警一个月没有回应”……这些报道让人触目惊心,不禁发问:辛辛苦苦盖起来或者花费巨大买来的房屋该如何保护?财产损失如何挽回?谁该为这样的情况负责?到底有什么法律来保护我们?作为物权人的尊严何在?实践中,很多有相同遭遇的当事人寻求创为律师的帮助,通过专业的法律维权,当事人往往能够收获满意的答案。下面,拆迁律师将为您从法律适用、救济手段上简单分析“偷拆”案件。
“偷拆”经常发生于拆补问题协商不一致、当地即将拆迁房主长期不在等情形下,即拆迁过程中。不难看出,拆迁关系中,一方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一方是手握大权的政府,实力悬殊的对比之下,老百姓往往会有这样的疑问:“我该拿什么去跟政府对峙?”所以,前列点就是要明白,法律所赋予老百姓的权利,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才是较好的办法。以下,拆迁律师总结了一些基本的法律,大致一看就知道,这样的情况完全是有法所依的: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它规定着公民基本的权利与义务。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十条第三项规定: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以上法律规定让我们感到,私人财产的保护是作为普通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或许在这样一个泱泱大国,国家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土地及房屋进行征收。但是这种征收必须经过相当严格、复杂的法定程序以及支付合理的补偿,并保障被拆迁人的生活质量不下降。
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物权法》第四条规定: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在我国,有多条法律条款都明确了“国家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所以,当遇到“偷拆”事件时,我们可以拿去法律武器,理直气壮的去争取权益!
第二点,被偷拆的当事人应当清楚,即便是政府需要做出[违法拆迁],也需要经过法律程序。
我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四十四条规定: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从上述法律来看,无论房屋是否为合法建筑,政府的“偷拆”行为,是完全违法的。被拆迁人完全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启动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救济,要求违法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点,对房屋进行“偷拆”,还涉及到《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被拆迁人需要了解的前列、二、三点,即被“偷拆”后,我们完全有法律赋予的权利、有法律的武器去为自己争取的合法权益。政府在法律的约束下不可为所欲为,当政府越权时,其有可能面临的不仅仅是民事赔偿,更可能受到刑事的制裁。
第四点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很重要。当得知自己的房屋被偷拆后,千万不要茫然无措,也不要头脑发热做出冲动的举措。
首先,被拆迁人要尽可能的保留证据,例如采取拍照、录像的措施,拍照、录像要尽可能全面、清晰。
其次,要及时报警,寻求警方帮助。我国110报警服务台全天24小时受理群众的电话报警、求助和投诉。其中,受理电话警情的范围是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被[拆除]的房屋价值较大,应按刑事案件报警。
拨打110报警求助电话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是简明扼要陈述情况。要讲明所报警情发生的地点、时间、目前状况等。如果是发生了违法[拆除]案件,要说清歹徒的人数、特征,携带什么作案工具,乘坐什么交通工具。
二是如实反映事件的实际情况,不夸大,不歪曲。
三是尽量克服焦躁情绪,吐字清楚。
四是说清自己的名字和联系电话,以便公安机关与你保持联系。110答复出警后,要在事发现场等候,详细介绍情况,积极协助警方开展调查工作。
在有些地区,派出所接警后不出警或出警后不作为,导致许多被拆迁人认为报警无用。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报警人首先在报警时进行电话录音,以备事后查询,其次,派出所出现场时要录音录像,或者要求派出所的人员做笔录,保存好派出所出警处置案情的过程,尤其是出警时间及处置过程。掌握以上证据后可以寻找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依法针对派出所的行为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保留证据与报警仅仅是维权路上的前列步,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专业的法律手段获取关于违法拆迁的相关证据,以备日后争取合理赔偿之用。这一点,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偷拆”维权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很多专业的法律程序,当事人往往很难及时、有效、有针对性的启动相关法律程序。为避免错过较佳维权时期,被拆迁人应注意及时做好收集证据、报警、请拆迁律师介入维权这三点。往往不同的情况在维权方式、手段、顺序、角度上均有不同,只有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律师的专业维权经验,才能取得较满意的维权效果。
我国政府不断强调依法治国,在行政诉讼法面亦取得相当可观的进步。现阶段法治上不尽完善,老百姓的房屋尚不能做到“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境界,这就需要老百姓多了解些相关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更重要的是能够推进整个社会法治的进步,促进法治的完善,使公民的私有财产受到更大的尊重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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