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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拆迁屡见不鲜,被强拆者呼天抢地哭诉无门……
反抗?胳膊拧不过大腿……
报案?警方称政府行为无法立案……
索赔?可能连强拆者是谁都找不到……
起诉?别闹了,没诉你妨害公务罪就万幸了……
上访?漫漫长夜漫漫路,你懂的……
但“邪不压正”违法强拆必将回归法治,创为律师给大家看一则新闻:向强拆者发出了较强的警告!大快人心!
暴力拆迁的“血泪史”我们已经听得太多。尽管国家三令五申必须先安置补偿后拆迁、禁止暴力拆迁,但类似于这样的拆迁社会上也不少见,例如新闻中的故事也是如此。拆迁公司的5名男子先是在楼下对房主夫妇进行谩骂、威胁,继而两次断掉房主家里的电,最后强行闯入房主家中大打出手,导致房主颈部和四肢多处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两名拆迁员也在冲突中被房主扎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张某等3名拆迁员有期徒刑一年,受伤的2名拆迁员被另案处理,各被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没错!违法强拆、暴力强拆必定严惩不贷,创为律师警示各位,打击违法犯罪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法律并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宪法》第39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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