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注意事项之看破拆迁中的陷阱

2017-09-25 09:44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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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方往往会运用一些大家容易被蒙蔽的手法来帮助自己实施拆迁,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就曾经接到过很多的被拆迁朋友哭诉。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常年代理征地拆迁案件,有着丰富的维权经验和独到的维权思路,是被拆迁朋友的良师益友,以公正、平等为原则驰骋在拆迁维权一线,诚信责任代理案件为被拆迁人拿下满意的安置补偿。

  为了防止大家再次被骗,今天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将针对拆迁方的“甜言蜜语”支招:

  口蜜腹剑

  拆迁方:如果你现在签了安置补偿协议,我们可以给你高额的搬迁奖励费作为奖励,并对你的拆迁补偿以其他形式给予一定的补偿。(对比其他被拆迁人,拆迁方似乎更偏爱你?)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说:安置补偿协议里的内容不符合政府规定的安置补偿标准,搬迁奖励费与其他补偿方式也没有写入安置补偿协议之中,空口无凭,没有白纸黑字的落实在协议之中,没有将补偿落实到实处,这份协议就不能签。

  

        佛口蛇心

  拆迁方:为家人的身体的健康及生活的便捷考虑,希望你们能够尽快搬离拆迁区域,不要影响城镇化建设的进程,影响到多数人的利益,以大局为重。为了让拆迁项目顺利进行,可以先搬迁,过后慢慢沟通拆迁补偿协议的相关事宜。(满口仁义道德大局观)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说:房子没了,家也没了,还谈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说了,必须“先补偿、后搬迁”。在安置补偿协议谈妥前,坚决不签!

  笑里藏刀

  拆迁方:1.空白协议:这是我们的安置补偿协议,你先签字,内容我们事后再商议填充;2.偷梁换柱:这是一份《XX文件》需要你先签署,安置补偿协议等我们仔细研究后再签。(实际签订的就是安置补偿协议);3.话里藏针:为了你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考虑,建议你们今早搬离,政府(或者法院)是可以强拆的。(翻译:趁我好好说话的时候赶紧走。)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说:在安置补偿协议没有达成之前,拒绝在任何文件上签字(直到拆迁方主动让步提出协商)。法律保护我们被拆迁人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侵害我们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政府没有强拆的权利,法院的强行也需要经过合法的程序进行审核批准,在法律的监督下任何人都不能任意妄为。我们支持拆迁,但我们反对违法拆迁。

  对于无良拆迁方来说,作为被拆迁人的你不是“爱的人”,而是和他们有着利益冲突的“争夺者”,双方是对立的,所以一定要多加防范。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900-9881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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