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全国各地土地征收工作也加紧了步伐。一旦开始进入到土地征收工作,每个环节就容易出现大大小小的纠纷。土地征收流程具体有哪些?从最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可以窥见一二。
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中第四章第三节土地征收部分对土地征收有一个具体的流程规定。
01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需要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与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02拟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具体内容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安置补偿不合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就要组织听证。
03提出征收土地申请、发布征收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完成前期工作之后,才可以提出征收土地申请,申请批准之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自收到批准文件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工作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且要符合法定程序。
04确定
征收补偿标准,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一切准备就绪,接下来就需要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其中,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须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而且要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只要有费用未能足额到位的,就不能征收土地。
土地征收关系到民生大事,所以征收流程必须要提前了解清楚。虽然作为被征收人我们对土地征收流程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但征收方总免不了会出现一些差错:未公示征地公告就直接征收、补偿款未谈妥就直接强推地上附着物……如果发现征收方存在这些违法行为,危及到了我们自身的利益,第一时间沟通律师介入维权,以免为自己带来更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