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不断加快,社会进程日益发展,在一片片飞速发展的城市区块中,有这样一处地方显得无处安放,这便是城中村。提起城中村,大家都耳熟能详,可当城中村面临改造时,它们的土地性质属于什么?补偿内容又包括什么呢?
城中村的土地性质?
城中村,单从字面意义上解释就是城市里的农村,虽说是“村”,也仍然实行着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但它们已经失去或者基本失去了耕地,并不以农耕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即便如此,城中村的土地性质大多数仍然归集体所有。
实施城中村改造就需要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后实施的房屋拆迁。若是有征收方没有给补偿就直接征收或者强制拆除的,各位被征收人一定要警惕注意。
城中村改造的补偿标准?
其实,城中村改造本质意义上就是为了改善脏、乱、差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因此,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拿到相应的
征收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征收农村集体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虽说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做支撑,但是补偿标准是什么,采用哪种补偿方式,这些具体问题还需要被征收人根据所在地的具体规定进行查看。总之一句话,征收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被征收人的长远生计必须有所保障!
现如今,各地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当中,如果您所在的地区面临改造,在谈及征收补偿时一定要注意征收方是否存在损害自身利益的行为,如果有,第一时间咨询律师,让专业人士帮您合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