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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力挽狂澜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因国家建设需要,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人以自己的土地需求与被拆迁人展开的一场“持久战”,为了达成统一协议而进行的一场权益争夺战。拆迁补偿是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谈判的重要的基线,围绕着这条基线,拉开一场没有炮火的争斗,低迷的气压,隐忍的怒火,僵持的口水战和一触即发的满腔愤懑。被拆迁人是这场“拉锯战”的“弱势群体”,孤立无援,拆迁律师则是这场“拉锯战”中应运而生的平衡者,是被拆迁人孤军奋战的援军,为被拆迁人的家园而战、为正义与公平而战、为当事人的利益较大化而战。
依照房屋拆迁补偿规定,为了缓解房屋拆迁所面临的高压态势,中和被拆迁人与拆迁单位的紧张关系,平缓谈判双方的不均地位,律师是一环必不可少枢纽,作为被拆迁人的双重保险,创为律师事务所以自己娴熟的专业知识和高素质的职业修养为当事人保驾护航。今天,创为律师团将针对曾经接到的一个成功案例为大家讲述独创秘籍“三段五级维权法”之补偿协议谈判技巧,希望可以为更多有需要的人带去一份希冀:
“八山一水一分田,一抹斜阳映余晖”,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一个山清水秀、屋舍俨然的“小都市”,因为日趋增长的经济需求,政府计划打造农业经济与旅游休闲一体化的发展模式,自2014年3月起始,拆迁单位走街进巷,开始了拆迁“大作战”,本案件的当事人黄先生,拥有的一幢面积为400所平米的花园房也将要面临生态园小区建设的拆迁规划。拆迁补偿谈判渐拉开了序幕,黄先生与拆迁单位的谈判也逐渐走向了白热化,拆迁单位负责人从始至终依计而行,按照原先的内部商定仅仅坚持给予黄先生30万的补偿款,但这一数额远低于市场价格,和黄先生的预期相去甚远。黄先生认为房屋所在土地是国有土地,而且自己也持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根据当地现行市场价,这样的房屋拆迁补偿款至少也要100万,由于拆迁单位只坚持30万不肯退步协商的态度使黄先生怒火中烧,激动地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而后拆迁单位曾经多次上门协商,最后都以不了了之的结局草草收场。气愤地黄先生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给政府施压,以期获得谈判的主动权。在经过多方打听和筛选比较之后,黄先生最终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了最适合自己的专业代理征地拆迁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全权代理此案。
尽心尽力,为当事人谋益
了解了黄先生的诉求与想法之后,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特别委派蒋子冬律师为首的律师团队为黄先生谋取利益,经创为律师团的商议认为:首先应该调查收集一些必要的审批文件和尽可能多的资料来增加谈判的筹码。故于5月26日向花溪区政府、市发改委、花溪区国土局、花溪区规划局、花溪区住建局等五个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项目审批许可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与方案、拆迁安置补偿资金证明等一系列证件和信息。但是截止至申请后的第16个工作日,区建设局和区国土局仍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行政机关对于文件公示的不作为现象,属于消极懈怠行为,于是律师团队以区建设局和区国土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向花溪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7月28日,花溪区政府对行政复议给予答复,认定区建设局和区国土局行政不作为违法,要求其在收到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申请予以回复。在区政府及项目建设的压力下,区建设局和区国土局最终对我方公开了相关信息。之后,与拆迁单位继而又与黄先生展开了一场由创为律师为伴伸张正义的拆迁补偿谈判中,律师团利用手中的资料,找到了政府及拆迁方在项目建设中的若干程序漏洞和法律瑕疵,并以此作为我方筹码。在与政府的博弈中,创为律师团步步紧逼,拆迁单位不得已由起初补偿金额的30万提高至60万,但因为与当事人的要求还相去甚远,创为律师团乘胜追击,针对公开信息中的序违规与法律漏洞,向花溪区政府提起二次行政复议,要求认定施工项目缺乏完备的行政审批,属于违规建设。在创为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下,拆迁单位终于让步妥协,同意将补偿款提高到150万,功夫就不负有心人,创为律师团为当事人预期多争取到50万元只为给当事人开拓一片美好的新家园。
全心全意,为当事人述理
针对本次案件,创为律师团告诉我们,在一般拆迁案件的拆迁补偿谈判中,获取足够的信息是十分必要的,通过调查和分析抓住拆迁方的漏洞和把柄,找到对自己有利的点,从而以行政和法律手段作为后盾,占据谈判的主动性。对于有些拆迁户来说,由于缺少专业的行政与法律知识以及对于特殊的身份权限的认知,独自去调查和获取对谈判有利的筹码难度很大,如果涉及和预期的利益较大,建议在谈判出现僵局时,尽早地主动寻求律师的帮助,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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