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最牛钉子户”别具意义:凸显拆迁安置补偿

2014-05-19 15:11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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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3日,在温岭市大溪镇下洋张村,马路中的罗宝根家楼房成为路中“孤岛”。
  “60多万元造的房子拆迁补偿却只有26万元。”因不满拆迁补偿标准,浙江省温岭市一幢5层楼房突兀地矗立在火车站附近马路中间,被舆论称为“最牛钉子户”。目前,该段新修建的马路正在施工,“最牛钉子户”也照常生活。
  “最牛钉子户”矗立马路中间
  “最牛钉子户”属于温岭市大溪镇下洋张村,位于温岭市火车站门前附近的一条尚未完全建成的马路中间,经过该路段的车辆行人都得绕行而过。楼房里住着户主罗保根和他的家人。
  连日来,这幢楼房引起了广大网民的热议。记者调查了解到,矛盾的焦点在于拆迁补偿标准,双方一直存在异议。
  22日傍晚,大溪镇党政办发布《关于铁路新区站前大道规划路中间尚未拆两间房屋的情况说明》称,2011年,铁路新区组织实施站前大道建设工程,涉及拆迁房屋37户56间,房屋拆迁按建筑面积平均每平方米补偿300元,另加内装潢补助。罗保根家就是其中的一户,经评估可获补偿款260015元。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宣传委员林旭方对记者说:“按照政策,除了补偿款,村民还可以自己选择安置房,其中包括分地基自己建排屋和以成本价购买政府新建的农民公寓。”
  罗保根则对记者说:“我们并没有同意拆迁协议。马路从去年开工修建,而他家的房子在十年前已经建成,加上装修费用共60多万元。之前造房子还欠了亲戚的债,如今政府只给我们26万元的补偿,现在根本就建不起也买不起安置房。”
  据了解,现在“最牛钉子户”水、电都有,有线电视也正常。罗保根说,只是楼房在马路中间,车来车往担心安全。当地政府表示,在签订拆迁协议之前,不会停水断电,也不会强行拆除。
  温情执法凸显别样标本意义
  “我们多次向大溪镇、温岭市政府反映情况,但都没得到解决。”罗保根表示,“只要政府给我们造好跟现在差不多大小和装修的两间房子就可以了。”对此,林旭方回应,罗保根家目前提出的要求镇里根本没法实现,不符合拆迁标准。
  浙江省社科院的主任认为,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时,政府不强拆,不断水断电,保证了拆迁户的正常生活,能在寻找双方诉求的平衡点中兼顾公众、个人利益,这是对私人财产的尊重。
  网民“王传言”等则表示,公民合法权利与公共权力的对峙,这种对峙在法治国家再正常不过。在这起柔性对立事件中,双方只是暂时没有找到平衡点而已。
  “温岭另类呈现的‘最牛钉子户’别具意义。”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所的钟其研究员认为,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面对可能有大量矛盾涌现的趋势,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提前做好预案,合理寻求利益平衡点,从更深层次、根源上统筹谋划,减少拆迁纠纷尤其是流血事件的产生。
  杭州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家品说,容忍“最牛钉子户”的存在是社会进步的具体体现,而温情执法更是中国法治进步的一个标志,具有的标本意义不容小觑。
  是“钉子户”贪心还是补偿不合理?
  有主任指出,在一些地方,政府按照相关文件辅以当地的具体匹配补偿,相对于被拆迁群众所投入的财力物力而言显然不够,而另外一些城郊结合处却出现了因为拆迁而一夜暴富的现象。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指出,减少这两类极端现象就应考虑如何让拆迁补贴标准更加合理化,因地制宜跟上市场化的脚步。
  有网民认为,与极少数“贪心钉子户”不同,这次温岭“最牛钉子户”只是一对老两口,建房的钱一部分还是借债的,而如今房子造价和政府补偿之间相差约34万元,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老两口有理由给自己争取一个安身之所。
  “政府、拆迁户、施工方的地位都是平等的,解决矛盾是一个互相妥协的过程,不应为了大部分人的利益而牺牲小部分人的幸福。”杨建华说,“这一案例最重要的意义之一是凸显了政府在拆迁安置补偿方面的不合理。”
  杨建华认为,公共设施建设不应以牺牲人民的幸福为代价。拆迁户获得的补偿款与房屋造价的悬殊直接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政府在做补偿标准时应多考虑各方面群众的利益,提前做好预案,尽量做到各方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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