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098-5616请输入您的电话, 立即免费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申请人要求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公证时候,要提交哪些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件、房屋拆迁许可证、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书、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还有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注意事项事什么?接下来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房屋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依靠。房屋拆迁既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又涉及公民的基本利益,属于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因此,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里应当就相关的各项事宜做出明确规范。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才具备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据公民、法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订立协议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应遵循服从国家规划、有利城市建设、合理补偿的原则。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
3、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4、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人已死亡的,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
2、属于共有房产的,要注意防止遗漏其他共有人。
3、根据规定,房屋拆迁协议应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阅读更多:
上一篇:2014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
下一篇:没有了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400-098-5616
新浪微博:创为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bjchuangwei
邮箱:bjchuangwei@163.com
关注方式:
1、扫一扫左侧二维码关注
2、搜索“bjchuangwei”关注 |
Copyright © 2014-2020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京ICP备14001060号-1 |
免费咨询:400-098-5616 监督投诉:010-59009293 传真:010-59002575 邮箱:bjchuangwei@163.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 朝外SoHo A座20层 在线服务律师: |
乘车线路:公交118、202、855、126、109、846、750、112、420、101、858路 |
地铁:10号线金台夕照站、6号线东大桥站 |
网站关键词:拆迁律师-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标准-企业拆迁补偿-征地补偿-征地律师-拆迁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