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点评:拉人入伙“传销”式拆迁

2014-06-04 17:50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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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一篇新闻报道,这个新闻是有圈有点的批评了政府拆迁行为,我们又看到了政府拆迁把其它岗位的公务员调到了拆迁办工作,主要目地就是更加顺利的拆迁,更加顺利的说服被拆迁人也就是所谓的政府工作人员的亲属和家人等。这种手段现在已经在全国很多地方被效仿,所以现在国家已经针对这样的政府拆迁手段出台了相关的政策。

 

我来看一下现在这个新闻内容吧!

 

“我是被拆迁人的父亲,也是被拆迁户,怎么去做拆迁工作?”副局长陈龙当场拒绝。被拆迁人是陈龙的女儿陈子琳。她拥有的房产就在县公安局的家属院内。1993年,当时仍在公安系统任职的陈龙买下了这套房子,并于2010年将房产过户给女儿。现在,这里住着包括陈龙老母亲在内的一家4口人。(12月25日网易新闻)“自家人劝自家人,多发展亲朋好友。”这是传销的惯用伎俩。该县在推进拆迁工作时,竟然依葫芦画瓢,把传销的模式成功引入政府工作。这种另类的“企业化管理”须引起警惕。

 

“传销式”拆迁是懒政思想在作祟。众所周知,拆迁是基层工作的“硬骨头”,需要把工作做实、做细、做透才能实现平稳过渡。一旦操作不慎,便会引发群体 性事件或恶性事故,前不久,苏州“血”拆案、焦作“药”拆案、荥阳“炮”拆案便是较好的证明。该县在拆迁过程中大打“亲情牌”,的确能避免拆迁拆出人命, 毕竟儿子不会因为一套房子逼死老子,但这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做法,显然既不符法规,又有悖人情,是典型的投机取巧图省事的行为。

 

“传销式”拆迁是官僚思想在捣鬼。据悉,涉事局长的子女曾因拆迁事由起诉政府。面对民告官,该县不但没有欣然接受并妥善处理,反而声称“你们现在是儿 子告老子”。试问,群众和政府,到底谁是儿子谁是老子?吃的是群众饭、花的纳税人的钱、连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所赋予,还声称群众是儿子。这样的官员怎能践行群众路线,怎能为民谋福祉?“传销式”拆迁的根源就是某些官员摆起了官老爷做派,闻不进逆耳言、怀不得拂心事,利用权力讹诈“唱反调”的群众。

 

表面上看,“传销式”拆迁既“方便又实惠”。但其隐性危害却不容忽视。一方面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利影响,使其产生反感,不利于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 方面,还会误导其他群众,给人以“朝中有人补偿多”的假象,间接放大拆迁难度。

 

拆迁律师认为,该县政府应多学学新疆沙依巴克区,多培育几个拆迁版的“焦裕禄”,切实把“拆前宣传动员”、“拆中严格标准”、“拆后适时返迁”三项基 础性工作夯实做透,至于亲情拆、胁迫拆、株连拆等歪招,就都歇了吧。

 

北京创为拆迁征地律师点评:这个拆迁连珠式的工作方法必须遏制住,反而还要出台拆迁责任连带制,违法拆迁,不合理拆迁,不按照程序拆迁,当地政府擅自动用调换岗位拆迁方法都应该为问责,都应该被警告,降级处分,依法追责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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