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改拆迁表决书 全体居民决定拆迁的进程

2014-06-18 12:19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900-9881 请输入您的电话, 立即免费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一户一票的危改拆迁表决书发到了酒仙桥街道5473户居民家中,正式投票将于6月9日进行,届时将由全体居民决定拆迁的进程。(新京报6月3日)

 

由以前的强制拆迁到最近的“挖掘机潜入夜,拆迁细无声”,那些强势的拆迁者在面对着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增长,其手段也更加高明,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今在北京酒仙桥街道拆迁事件中,城市拆迁者更高明的提出:由全体居民投票决定拆迁的进程。拆迁方提出这样一个类民主的方式来解决自己可能面临的“钉子户”,表面看来是贯彻民主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际上是在试图通过“集体议事”的民主程序,解决宪政民主下的“个人产权”争端问题。

 

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投票是在宪政的基础上针对社会公共领域和国家政权层面的投票民主,而无权决定宪政制度充分保障下的个人财产权问题。我国即将实施的《物权法》确定了保护个人财产权的原则。这里的个人财产权包含三层意思,一是指使用权,个人拥有在不损害他人正当权利的前提下自由使用和处分自己现存财产的权利;二是获得权,个人拥有在不损害他人正当权利的前提下获得财产的权利;三是排他权,个人财产权只具有个人属性,非经本人同意,绝不公许他人或组织使用个人财产。显然个人财产权的处置是完全个人的行为,他人和其他组织并没有权利处置个人财产。

 

拆迁个人房屋涉及具有明确产权的交换或争用,是由“市场”来决定的经济领域事务,只能由“钞票”的多寡来决定让渡的与否而不能由“选票”来决定。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里写道:“……民主仅仅以大多数人统治为标志是不足够的,因为大多数人可能用暴虐的方式来统治。(矮于6英尺的大多数人可以决定高于6英尺的少数人缴付所有税款。)”,显然,酒仙桥街道5473户居民的投票行为显然是在实施这种“暴虐”,用大多数人的意志来剥夺少数人的个人合法产权。

 

用投票的民主方式来解决“房屋产权”的问题,损害的最终也将是每个投票者的利益。因为投票者在投票的时候其实已经暗示把自己的产权让渡给所有的人,由他人来决定自己房屋的产权,由他人来处分自己的财产,而自己却自动放弃了对个人房屋产权的处置权,如果这样的投票逻辑合理的话,是不是占绝大多数的穷人可以以自己的人数优势投票处置瓜分富人的财产呢?

 

那么酒仙桥街道5473户居民的所谓民主投票结果能决定什么呢?每一户的投票只能决定自己的房屋产权让渡问题,并不能决定其他人的房屋产权让渡,如果最终的投票结果是绝大多数人同意拆迁,只能说明那些投票支持拆迁的居民决定拆迁,而这样的投票结果对反对拆迁的少数人来讲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不能决定这些人的拆迁问题,也不能改变少数人的个人产权问题,他们的房屋仍然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他人无权处置和拆迁。因此,那些打“精明算盘”的拆迁者还是想想怎样用“钞票”这样的市场手段与每户居民达成协议吧。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900-9881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免费法律服务平台 全国创为拆迁律师网 网址 www.chuangweilvshi.com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400-900-9881

新浪微博:创为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bjchuangwei

邮箱:bjchuangwei@163.com



关注方式:

1、扫一扫左侧二维码关注

2、搜索“bjchuangwei”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