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新闻广播新闻热线接到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贾女士的投诉,2011年3月22号,由于要建设江都沿江开发区,贾女士家的房子被拆掉了。当时,除了过渡费和腾仓费之外,贾女士家只拿到了一张补偿协议,并被口头告知,一年之后拿协议上的补偿款抵购买安置房的房款。然而一年过去了,安置房建设已经停工,什么时候恢复施工遥遥无期,安置款也没有到账,贾女士一家仍然要在外租房度日。记者采访发现,如同贾女士这样的家庭有140多户,他们都陷入了既拿不到安置款又拿不到安置房的困境,不知道还要漂泊多久才能有自己的房子。
贾女士是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星星村的村民,2011年初,贾女士被村委会告知,她家的房子已经被纳入到中海船厂生活区项目的拆迁计划,需要在3月22号之前搬迁完毕。贾女士在规定时间内交了钥匙,选择了安置房安置的方式,签订了一份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协议书第二条中写明,安置房安置,只能领取腾仓费和过渡费,而贾女士家近40万元的安置款不能领取,等安置房建好后,拿安置款去抵房款。然而一年过去了,安置房并没有建好。贾女士:“2011年3月1号左右,我家就开始拆迁了。当时口头协议就是一年给我们房子,现在一年过去了,我们现在跟他们要房子,房子没有,要钱,钱没有,要过渡费,他们说过渡费等到拿到房子的时候一起结算。(你们家拆的时候是多少平方米啊?)当时是200多平方。”
贾女士说,星星村共有140多户拆迁户,只要是采用安置房安置的居民,都只领取了腾仓费和12个月的过渡费,总数高达数千万元的拆迁安置款没有发放。而在大桥镇拆迁办给村民们发放的“沿江开发拆迁安置小问答”第九条中写明的结算方法是:拆迁户在签订拆迁协议后支付补偿总额的50%,在规定时间内腾仓交钥匙并完成验收的,凭验收单全部结清补偿。村民们在房子被拆后,有的投奔亲属,有的在外租房,渡过这一年的过渡期。但是一年过去了,安置房不但没建好,而且已经停工了,过渡费也没有按时发放:“他说是牡丹园,给我们安置房。现在牡丹园已经停建了。房子没建好,我们老百姓也不怪你,但是你要把过渡费,租房钱给我们吧?他们说,现在不能给,什么时候拿房子,什么时候把过渡费节庆给你。他们有理由呢,说现在不知道给你多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房子。”
记者随后来到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政府拆迁安置办公室,拆迁办主任顾春观表示,的确应该是一年内将安置房交给拆迁户的,安置房至今没有建好的原因是在安置房光明花园地块里,还有几户拆迁户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导致了安置房建设延误。对于今年的过渡费,拆迁办正在测算,预计将在4月份发放给村民。
顾春观表示,去年7月份以后,江都才有了对于不拿房子直接拿钱的拆迁户,在政府又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的情况下,拆迁户可以领安置款的利息,而星星村的140多户农民是去年3月份拆迁的,当时还没有这方面政策,也就是说,这6000万元的安置款是不会给拆迁户利息的:“他是实施了旧的江都的政策,这种情况给利息是去年7月份才开始的,有人不要房子,不要房子要给钱,给钱政府拿不出钱,就只能给利息。(那星星村这些村民的利息也争取不到?)对。”
在2011年1月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2条规定,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第27条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该先补偿,后搬迁。希望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政府能够向拆迁户尽快发放2012年的过渡费,以解决140多户拆迁农民的燃眉之急,此外也可以委托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尽快恢复安置房建设,让他们早日住进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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