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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创为拆迁律师:
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总体要求,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独立工矿棚户区、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2013年至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
政府在政策和资金给予支持;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
按照小户型、齐功能、配套好,满足基本居住功能。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
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国发〔2013〕25号国务院 201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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