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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陈述】
韩女士是安徽省某市人,住在某绿色高档小区。在小区附近韩女士夫妇租了几间中等规模的门面房,经营着一家中型超市,里面生活用品一应俱全,方便了附近居民的生活,生意也越来越好。一家人过着衣食无忧、和和美美的生活。谁知道这种平静美好的日子被一场拆迁打乱。2013年3月开始,韩女士所在的市里进行城市改造。韩女士一家的门面房属于此次拆迁改造的范围。在拆迁补偿谈判中,政府始终坚持只给予韩女士20万的补偿款。这一数额远低于市场价格和韩女士的预期。当初租门面房是和这里的小区物业签了合同的,租金也是一年就十来万,装修也花了不少钱。而且这个超市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一家人的生活被彻底打乱了。如果拆了,一家人以后的经济来源怎么办?市里会安排相应的门面房吗?经过多次协议,韩女士一家认为政府给的拆迁补偿款太低了。韩女士一家陷入了无边的烦恼中,经过左思右想,韩女士和他丈夫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以期获得谈判的主动权。在经过多方打听和比较之后,韩女士最终委托了专业代理征地拆迁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蒋律师全权代理此案。
【维权之路】
房屋征收涉及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全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蒋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带领团队重新对整个案情做了梳理,终于发现了突破点,蒋律师采用的创为律所独创的“三段五级”征拆维权法,并制定了合理补偿方案,给相关部门频频施压,迫使当地政府出示了后补的公告及批文。
此后拆迁方的态度也180度大转弯,开始主动示好。但也只是提高了10万的补偿,这离合理的补偿还相差甚远。蒋律师乘胜追击,直接提起了行政复议,针针见血。拆迁方最后无奈最终妥协,补偿款达到韩女士的心理预期。
【律师评述】
房屋征收与补偿原则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这也是民主法治国家的重要体现。从操作层面上说,暗箱操作、结果不公开等正是引发拆迁之乱的主要根源。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你可要求同拆迁人及租赁方商谈补偿事宜。具体标准,要看你所在城市的城市拆迁办法。
对于被拆迁人来说,由于缺少专业的行政与法律知识以及特殊的身份权限,独自去调查和获取对谈判有利的筹码难度很大,如果涉及和预期的利益较大,建议在谈判出现僵局时,尽早主动聘请专业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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