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企业拆迁款应怎么纳税?

2015-04-22 15:29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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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款怎么纳税?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介绍,纳税要分清楚情况,看是哪种拆迁。企业拆迁有政府动迁、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下面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介绍,重点详细说明政府动迁,企业拆迁款如何纳税。

拆迁律师谈企业拆迁款应怎么纳税

H公司的一个厂区,2012年10月面临政府动迁,动迁的目的是用于医院扩建。政府总共给予H公司7500万元的补偿款,财务总监K问,这部分补偿款是否要缴企业所得税?

从2012年10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的第40号公告《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下称“40号公告”)正式开始实施。由于H公司是政府动迁,而不是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所以H公司应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一一与40号公告对照,判断一下企业的这笔搬迁收入,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首先需要看一下政府动迁的目的,40号公告中明文规定:企业政策性搬迁,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如需证明企业是政策性搬迁,同时H公司需要提供当地政府征地用于扩建医院的证明文件。

同时,在H公司单独核算其获得的搬迁收入后,还要看一下搬迁支出。按照H公司的搬迁计划,搬迁支出包括安置职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同时临时存放搬迁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各类资产搬迁安装费用以及其他与搬迁相关的各项费用计1500万元,H公司被征用厂房后,另行购买新地块建厂,支付土地出让金4500万元,H公司由于搬迁而处置各类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变卖及处置各类资产的净值、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支出1500万元等三项内容。

按照40号公告规定在5年内(含搬迁年度2012年),H公司取得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都暂时不必计算税金,在完成搬迁工作的那一年,对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进行汇总清算。如果H公司经过5年还没完成搬迁工作,那么第5年也一定要进行搬迁清算了。

假设H公司经过3年在2014年完成搬迁工作,经过审核和确认的搬迁支出为7800万元,则H公司可以选择将这300万元的搬迁损失在2014年当年的一次性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在2014年起的3年内每年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100万元的损失。

同样,如果H公司经过审核和确认的搬迁支出只有6800万元,则7500万-6800万=700万元应确认为企业搬迁所得,计入2014年的收入,合并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过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的介绍,一样是动迁,如果能享受到政策性搬迁的税收优惠,相当于差额缴税,企业的税负会明显下降。同时企业应该清楚企业拆迁款如何纳税,充分了解拆迁的各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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