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先生租赁浙江杭州某村土地经营养殖厂生意,年收入达近千万元。在租赁期限内,相关政府部门发出了《拆迁公告》,对该区域土地房屋实施征地拆迁,委托人方先生的养殖厂被列入征地拆迁范围内。面临着养殖场拆迁,两位委托人等来的不是拆迁补偿谈判,而是村里要求腾地的通知,并给予颇低的拆迁补偿。
方先生感到非常气愤,在委托本地律师拆迁维权失败且没有任何进展的情况下,两位当事人辗转联系到了全国拆迁律师网-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在来北京与本所拆迁律师团队进行详细咨询后,决定委托我们的拆迁律师团队进行维权。
经过创为律师事务所拆迁维权团队几个月的共同努力,相关政府部门较终以多补偿550万元与方先生达成了拆迁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