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商铺拆迁补偿政策:若选货币 又补又奖
2014-04-15 16:59 作者:administrator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临时安置补偿房主至少可获600元
房屋拆迁后,相关部门要对房主进行临时安置。在此次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若干补偿标准中,对临时安置补偿款也作了明确规定。按照规定,住宅房屋、非经营性非住宅房屋在规定或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内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结算;户结算后少于600元的,按600元算。据介绍,对于经营性非住宅房屋,将按省规定的停产停业补偿标准执行。
非住宅房屋拆迁选货币补偿有奖励
在国有土地征收过程中,南昌市政府鼓励产权主选择房屋拆迁补偿选用货币补偿。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业主,在临时安置补偿时还会获得额外的奖励。征收经营性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另给予6个月停产停业补偿;征收非经营性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另给予6个月停产停业补偿。据了解,对房屋内装修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或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
400-900-9881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
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免费法律服务平台
全国创为拆迁律师网 网址
www.chuangweilvsh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