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败而后成,曰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事将成而终止,曰为山九仞,功亏一篑。
征地拆迁这种大事好不容易经历一次,经过跟拆迁方来回周旋谈判,终于谈妥了满意的
拆迁补偿,也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可拆迁方却直接将拆迁协议全部拿走了,临走前还告诉拆迁户要拿回去盖章,这一去可能再也看不到盖了章的补偿协议了,一个词概括就是功亏一篑。
拆迁方之所以会拿走拆迁补偿协议的原件,无非就是为了能够擅自修改协议内容,修改补偿款的数目,置拆迁户的利益于不顾。
对拆迁户来说,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首先要态度坚决,面对拆迁方要将补偿协议拿走的理由果断说“不”!不论是已经签好字的补偿协议,还是什么都没有规定的空白协议,只要拆迁方意图拿走协议,拆迁户都应该明确拒绝。日后,拆迁方倘若没有兑现承诺,拆迁户又该去哪里维权?所以说,保留原件很重要!
其次,若是拆迁方一定要拿走补偿协议,拆迁户也要注意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通过拍摄录制,拍照取证的方式对整个过程进行留证。不仅如此,拆迁户较好也要在签协议之前对协议的内容进行拍照留证,以防拆迁方修改协议内容。
最后,还是那句话,有问题咨询专业律师。有些拆迁户可能没有意识到补偿协议的重要性,随意听信了拆迁方的推托之词,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想跟拆迁方拿回协议时,可能已经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机。有问题,尤其是拆迁问题,一定不能拖延时间,浪费时间!
创为律师提醒
创为律师想要提醒大家,在签订补偿协议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轻易听信拆迁方的甜言蜜语,头脑清晰冷静,仔细阅读检查没问题之后再下笔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