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维权:被拆迁人的权利保护

2014-06-11 20:19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098-5616请输入您的电话, 立即免费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法律指引]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第六条 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估价机构评估。需要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估价机构评估的,估价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七条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分析说明]

 

在城市房屋拆迁的过程中,相对于拆迁人和行政管理机关,被拆迁人处于弱者的地位,其权利容易受到侵犯。具体而言,被拆迁人的下列权利易受到侵犯:

 

(1)对建设规划和拆迁许可的知情权和申请听证权。

 

(2)对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权。

 

(3)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选择权。

 

(4)对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决定或裁决的申请复议权。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098-5616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免费法律服务平台 全国拆迁律师网 网址 www.chuangweilvshi.com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400-098-5616

 

新浪微博:创为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bjchuangwei

 

邮箱:bjchuangwei@163.com

 

网址:www.chuangweilvshi.com

 

关注方式:

 

1、扫一扫左侧二维码关注

 

2、搜索“bjchuangwei”关注

拆迁律师蒋子冬
蒋子冬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410254753……
拆迁律师盛利
盛利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证号:111012……
拆迁律师马桂吉
马桂吉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马桂吉律师已从事……
征地律师万勇升
万勇升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备团队精神,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