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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化工新城公务员受贿助拆迁户骗千万元拆迁补偿

来源:创为律所 作者:拆迁律师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6-06
摘要:武汉化工新城公务员受贿助拆迁户骗千万元 拆迁赔偿款 事件较新进展:拆迁红线外的房屋、违建房屋,均纳入国家征地、测量范畴,致国家损失1900万元。昨日,武汉化工新城管委会下属的2名

武汉化工新城公务员受贿助拆迁户骗千万元拆迁赔偿事件较新进展:拆迁红线外的房屋、违建房屋,均纳入国家征地、测量范畴,致国家损失1900万元。昨日,武汉化工新城管委会下属的2名公务人员,均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受审。

 

据一审法院查明,化工新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受政府委托,一度承担80万吨乙烯及配套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王某是公司土地部职员,李某则是新城下属八吉府街办干事。2011年10月,王某在协助征地的测量中,明知有4栋房屋在拆迁红线之外,但仍进行测量,致国家损失拆迁补偿款600万元,事后王某得对方给予的5万元好处费。此外,王某、李某二人在明知两栋房屋属违建且在红线外,仍受人请托进行测量,致国家损失拆迁补偿款1300万元,事后,王、李二人各收受感谢费7万元。

 

该案一审认定王某、李某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分别获刑8年、7年。但两人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北京创为拆迁征地律师点评:王、李二人均为国家公务员,滥用职权照成了国家损失后果严重,法律责任必须要承担的,至于判多少年还需法官按照事情的严重性来定夺。拆迁律师认为不论是哪里的拆迁,哪里的征地,当地较好都要按照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正常拆迁,千万不要利用现在拆迁没有立法的情况下钻法律的空子,合理的拆迁,合理的,合理的走正规拆迁程序,才是拆迁的正确道路,一定不要滥用自身的职务便利谋取回扣,我们拆迁律师都不希望再看到,老百姓被[拆除],或则因为拆迁导致国家财产受到严重的损失。

责任编辑: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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