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化工新城公务员受贿助拆迁户骗千万元拆迁赔偿款事件较新进展:拆迁红线外的房屋、违建房屋,均纳入国家征地、测量范畴,致国家损失1900万元。昨日,武汉化工新城管委会下属的2名公务人员,均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受审。
据一审法院查明,化工新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受政府委托,一度承担80万吨乙烯及配套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王某是公司土地部职员,李某则是新城下属八吉府街办干事。2011年10月,王某在协助征地的测量中,明知有4栋房屋在拆迁红线之外,但仍进行测量,致国家损失拆迁补偿款600万元,事后王某得对方给予的5万元好处费。此外,王某、李某二人在明知两栋房屋属违建且在红线外,仍受人请托进行测量,致国家损失拆迁补偿款1300万元,事后,王、李二人各收受感谢费7万元。
该案一审认定王某、李某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分别获刑8年、7年。但两人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北京创为拆迁征地律师点评:王、李二人均为国家公务员,滥用职权照成了国家损失后果严重,法律责任必须要承担的,至于判多少年还需法官按照事情的严重性来定夺。拆迁律师认为不论是哪里的拆迁,哪里的征地,当地较好都要按照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正常拆迁,千万不要利用现在拆迁没有立法的情况下钻法律的空子,合理的拆迁,合理的,合理的走正规拆迁程序,才是拆迁的正确道路,一定不要滥用自身的职务便利谋取回扣,我们拆迁律师都不希望再看到,老百姓被[拆除],或则因为拆迁导致国家财产受到严重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