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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女士的家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某镇,依法享有集体土地房屋三四百多平米,同时经营着几间商铺,一家人在这里过着安康幸福的生活。今年初,县政府部门决定对该区域进行征收拆迁。由于政府给出的补偿款太低了,向女士一家人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在今年7月中旬的一天深夜,向女士一家接到邻居电话,说她们家的房子被[拆除]啦!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向女士家人连夜赶过去,几番劝阻拆迁人员都行不通。向女士随后拨打了110电话,警察来了但是也阻挡不了拆迁。眼看自己家的房屋和商铺成为一片废墟,向女士一家是既心痛又焦急。通过多方调查,她了解到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是北京地区专门做征地拆迁领域的案件比较专业又有名气的。在与创为律师拆迁团队沟通交流之后,她当即决定由创为律师事务所的蒋子冬律师担任自己的代理律师,并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
现在创为拆迁律师团队的专业拆迁律师蒋律师、刘律师已经全面介入案件的全部过程,并开始了调查取证工作。在案件操作过程中,创为拆迁律师团队将会秉持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充分发挥自己专业能力,较终为委托人要回公平合理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律师点评:创为拆迁律师团队蒋子冬律师解释: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征地拆迁是当今社会的一个焦点问题。作为一名面临拆迁的普通的老百姓,面对拆迁方的不公正往往不知如何处置。被拆迁方先要确认拆迁性质,如果是公共利益,努力争取合理补偿;如果是商业行为,就不具有强制性,你的主动性就很大,不同意就不能拆迁。同时自己的土地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要保管好,明确补偿内容和补偿标准。总的来说把握一个原则就是征收或者拆迁不能降低你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如果在谈判过程中遭遇[违法拆迁],要前列时间报警,保留证据,保护自己家人的人身安全。如果通过谈判不能达成协议,你可以请专业拆迁律师帮助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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