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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业主没有同意拆迁方案,房子就突然被推倒了。”宝鸡市新开路吴先生等17户居民反映,他们的居民楼属旧城改造项目,也并没有同意拆迁补偿方案,事情一直也在反映和协商中,也没有接到任何部门任何方式通知,19日居民楼就被推倒了。
事件一:吴先生说,他家的房子主要是他87岁的父亲居住,平时他过来照顾,拆楼前几天,还有拆迁的人上门语言威胁他,不签字就打破他的头,吴先生有录音为证;
事件二:住在顶层的王先生说,拆楼前有一天晚上回家,发现楼顶被砸了个大洞,根本没法住人了;
事件三:邻居张女士一直没同意拆迁,她认为按照两年前的方案赔偿不合理。前几天房子的门窗就被人砸坏,近期旧房子也没人住,拆迁前家具被人搬到楼下堆起来。
未接到任何通知楼房被强拆?创为律师看到,这17户被拆迁人不满意拆迁补偿方案主要缘由——2018年拆迁方用2015年的拆迁补偿方案“过时了”。
8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当地了解情况,一栋原9层的商住一体楼房已经被推倒,只剩下两层楼体还没有拆完,而旁边另一栋7层楼门窗大部分被拆除,楼体依旧矗立。
吴先生告诉记者,这里只有3栋居民楼(分别为1、2、3号楼),2、3号楼从2015年底就被列为旧城改造项目,1号楼不牵扯改造,2、3号楼拆除后原址上要建一个大的商住一体项目。2016年开始,区旧城改造办和社区针对拆迁做了一系列工作,拆迁安置政策宣传、对居民住房和楼下商铺进行市场评估等。
2018年开始,市区房价普遍大涨,现在要拆迁的这两栋楼市场价格每平方米至少涨了2000元,而拆迁补偿还是按照2015年的方案进行,很多居民不同意,也向社区和拆迁部门反映过意见。
2018年4月12日,拆迁部门联合社区和拆迁居民召开大会,对于拆迁两栋楼总共80多户居民房屋和商铺一事,最后有20多户不同意拆迁政策,此后就一直没有定论。而就8月19日,在17户业主不同意也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2号楼被强行拆除,大楼在一声轰鸣中倒塌。
据工作人员介绍,居民目前有两方面意见,一是房价涨了,按照之前的赔偿方案存在差距;二是改造后的楼是商住一体,房屋公摊、户型等与部分拆迁居民没达成一致。拆迁工作进行一年多了,很难推进。19日把2号楼拆了,至于其他事不清楚,旧城改造部门接下来会和拆迁部门调查了解,择日与居民面对面协商解决。
看到这里,创为律师想问一下,难道就是因为拆迁工作很难推进,就可以在还没有和全部业主达成协议,也没有定论的情况下,将居民楼推倒?
很多地方为了推进拆迁工作的进行,不管是否已经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或者是否已经达成合意,以拆除违建之名或采取偷拆、误拆的方式行违法拆迁之实,借房屋建设过程中的瑕疵,达到对被征收拆迁的房屋不补偿或少补偿的目的。那我们应当如何破解拆迁方的这种瑕疵行为呢?创为律师将结合大家的实际情况告诉大家破解之法:
1、用“证据”把握命运
遇到那种“矫情”的拆迁方,请大家一定要保持冷静沉着。首先,如果情绪激动,容易作出错误的判断,采取错误的方式。其次,拆迁方也不是吃素的,他们会抓住你的一点错误,强迫签字,让生米做成熟饭。
“强迫签字”,说到这里创为律师不得不给大家强调一下,有些朋友说自己是被强迫签字的,因为家里有人在某单位上班、因为拆迁方说要强拆或者将某某抓进监狱...那你是否有证据呢?这个时候证据最为关键,如果你有视频录音或者等证据,即使签字的协议都通过法律认定无效,当然,如果因不冷静采取了错误的方式,那么就在征地拆迁的维权过程中丧失了第一步的主动权。
2、摸清当地各项安置补偿的政策
面临征地拆迁,当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等“第一手”资料尤为重要,创为律师告诉大家一定要仔细研读拆迁方给出的各项补偿政策的标准,结合法律规定和自身情况,看看这些政策有没有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出现,是否符合相关征收补偿的法律文件,是否在征收开始的时候征询了相关公众的意见,对于补偿政策中没有提到的补偿项目,自己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
3、分辨拆迁方是否“笑里藏刀”
拆迁方答应多给2万元补偿,你觉得合理么?针对拆迁方的允诺,多少被拆迁人掉入“陷阱”不可自拔,创为律师提示大家一定要理智对待拆迁方同意的补偿或额外增加的补偿。
创为律师提示考量因素:首先,要清楚自己在拆迁过程中的实际损失,判断加上奖励等额外补偿后,自己的拆迁补偿款是否符合自己的合理预期;其次,要确定拆迁方的允诺是否可以实现,是否将这样的条件约定在了安置补偿协议中。
4、打一场专业的“仗”
“不战而屈人之兵”,鉴于拆迁补偿涉及双方的权益,创为律师认为我们可以通过沟通谈判尽快达成一致,但实际所谓的沟通就是一场没有硝烟的谈判“攻坚战”,我们必须学会用专业的技巧和法律关键点将被动变为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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