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地段”会不会越拆越穷?补偿到底该拿多少?

2021-10-22 09:00   作者:创为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900-9881 请输入您的电话, 立即免费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拆迁,对于一部分人来说已经是发财致富的好方式。的确,在很多地方,拆迁改变了一部分人的生活质量,但对于生活在上海网红“纸片楼”里的居民来说,他们却担忧拆迁之后生活质量还能有所保障吗?
 
 
“纸片楼”位于黄浦区的中心地带,靠近火车站,出门三百米就是地铁站,交通便利,旁边紧邻知名小学、三甲医院,生活配套设施十分齐全,绝对可以称得上是“黄金地段”。
 
之所以称之为“纸片楼”,楼如其名,墙面最窄处只有20厘米,却住着40多户居民。10月中旬,“纸片楼”所在的地块即将迎来二轮征询,房屋征收决定以及补偿方案已经在公示栏进行公示,但是从网友拍摄的视频中可以发现,对于拆迁,居民们出现了两种声音,让人十分疑惑。
 
图片来源于网络
 
民调结果南辕北辙
 
此前,在房屋征收一轮意愿征询时,3800多户居民以及单位权证同意率达到了99.72%,可见这里的居民期盼着生活越来越好。不过近期,有一位网友对“纸片楼”里的居民进行了拍摄、采访,生活在这里的居民们坦言,自己和家人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大半辈子的时间,因为周围便利交通、距离学校地理位置等因素,不太希望搬离这个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
 
会不会越拆越穷
 
这些居民在采访中表示,“纸片楼”里每间屋子的面积不大,但都进行过简单地装修。其次,“纸片楼”位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配套的基础设施也相对比较完善,拆迁之后虽然能够拿到拆迁补偿,但是他们担忧这笔补偿款还能不能在附近找到一处和现在一样优越的房子,便利的基础设施。
 
既期盼着生活越来越好,又担心新房子周边没有如此便利的配套设施,会出现这样的矛盾点主要还是在拆迁补偿上。
 
今天,创为律师就来跟各位被拆迁人聊一聊房屋拆迁的补偿到底该怎么给?给多少?
 
01
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补偿方式。
 
第21条规定,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也就是说,选择此种补偿方式后,自己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满意的房源,如果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低于被征收的房屋,那被拆迁人还可以获得其中的差价。
 
如果选择货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可以事先了解一下周边房地产价格,以此作为参考,对比一下拆迁方给出的拆迁补偿是否合理,如果对拆迁方作出的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评估,评估期间,被拆迁人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寻求他们的帮助。
 
图片来源于网络
 
02
房屋拆迁的补偿内容
知道了有哪两种拆迁补偿方式,还要知道补偿的内容包括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各个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各不相同,所以补偿款到底能有多少还要具体地区,具体分析。
 
图片来源于网络
 

创为律师在处理拆迁维权案件时,补偿款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一时疏忽被拆迁人的利益就会被损害。所以,创为律师想要告诉各位被拆迁人,一旦拆迁补偿出了问题,第一时间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专业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解答拆迁疑难。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900-9881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免费法律服务平台 全国创为拆迁律师网 网址 www.chuangweilvshi.com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400-900-9881

新浪微博:创为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bjchuangwei

邮箱:bjchuangwei@163.com



关注方式:

1、扫一扫左侧二维码关注

2、搜索“bjchuangwei”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