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为拆迁律师深度解读:当事人自行维权的不良后果

2015-07-01 15:39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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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随着工业化不断发展,大批农民的房屋需要被拆迁。对于绝大多数的农村老百姓而言,房屋是他们安身立命的地方,是其较重要的财产,也是其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甚至其它人权的重要载体。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律师今天深度解读:当事人自行维权都有哪些不良后果?

1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拆迁案件牵扯到方方面面,是一场毫不对等的利益博弈。近年来,从新闻媒体、网络接连不断报出,由于拆迁当事人不懂如何采用正确的方式维权,不懂如何规避风险,从而遭遇违法暴力征地拆迁致人死亡事件,以及被拆迁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到侵害。

违法[违法拆除]

(图一)拆迁现场

2014年,创为经办天津武清区拆迁一案,当事人未委托律师之前,曾有长达半年的自行维权经历。期间多次遭遇拆迁方及社会不明人士骚扰及暴力殴打。较严重的一次,造成当事人小腿粉碎性骨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创为律师接受委托后,不仅要求拆迁方对房屋给予合理补偿,同时还要针对人身损害进行维权赔偿。此案告诫广大被拆迁户:在伤害未发生之前须采取正确的方式来维权。此案中当事人较终虽拿到了应有的赔偿,但伤害已经造成,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摧残,这不是一笔补偿款能抚平的!

再如不得不谈的山东平度“3.21”火灾事件,造成1死3伤;类似惨痛情况还有很多,这些都是血淋淋的例子。

2、信访浪费时间精力、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中国信访制度的一大特色:容许逐级上访,直至上访到中央政府,但反对越级上访。这个制度逻辑,决定了上一级政府总会鼓励民众提起针对其下级政府的上访,但却不希望民众越过自己到自己的上级政府上访。

北京创为拆迁律师蒋子冬

(图二)北京创为拆迁律师蒋子冬和当事人

而信访局的职能是(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七)负责把信访件快速往下转送,承担文件速递局功能。这些制度以及该部门的职能就导致了上访者被当成“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创为律所本着公益之心,为广大被拆迁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并自费印制了相关法律书籍免费发放。在此过程中创为律师发现很多老百姓把上访作为自己更好的维权途经,错过了很多维权的黄金时间。老百姓选择上访的目的是解决个人或群体的具体问题,而上级机关却希望从个别的信访中发现普遍性问题,因为上级机关是政策的制定者,制定或改变政策的依据是普遍性问题,而不是具体问题。

3、遭遇司法[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遭遇[拆除]怎么办

(图三)当事人在法院

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被征收人由于不懂法律,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从而导致法院强制执行拆迁。

安徽阜阳黄先生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上个月他神情焦虑的带着所有材料来到创为律所欲委托律师维权。待本所律师充分了解案情后,本着律师的职业操守,明确表示不承办此案。原因是律师在黄先生的材料中看到了法院出具的[拆除]裁决书。据黄先生陈述:房屋已被法院执行局连同地方城管、公安等人员拆除。自法院下达裁决书至房屋被拆除前,黄先生没有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致使造成现在的局面,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无法挽回。创为律师面对此种情形,深表同情,同时作为一名有良知的专业律师,我们也在深思由于我国相关体制的缺陷,司法制度的不完善,加之缺乏好的普法教育导致百姓的法律意识淡薄,从而错失了维权的较佳时机。

4、陷入“拆迁协议陷井”。拆迁方为了促使当事人签订补偿协议,口头承诺给予高额补偿,但未在协议里加以体现,这显然严重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实际案例中,几乎所有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内容上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缺失或不完善,通常没有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停产停业损失、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期限、搬迁费、过渡方式和期限、临时安置费、周转用房在违约责任和争端解决机制上更是敷衍了事。大多数被拆迁人在签字之后手中没有留存一份协议,若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使之无法维权。

5、盲目维权效果甚微。当事人在咨询过律师后,自认为事情简单就自己进行信息公开或者行政复议等法律程序。由于只了解基础程序,根本不了解具体适用于自己案件的相关法律或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权限及审批程序,导致没有一个好的结果,或者相关政府单位不予回复或错误的不完整的回复。而大部分当事人根本不具有辨别这些法律程序的专业能力。

专业拆迁维权律师

(图四)北京创为拆迁律师蒋子冬和当事人

俗话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律师承担着一份良知与使命,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律师建议:在您遇到房屋征地拆迁问题时,较好的方式是您通过法律的程序,及早地寻求法律保护,借助专业拆迁律师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来帮助自己获取合理的补偿,实现利益较大化。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098-5616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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